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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物俯首颔胸,头顶长刺,尾巴高高扬起,形似一把扁刀。
它是传说中的“法兽”,甘肃博物馆的青铜器重头戏,神兽的身躯并不属于特大件,长70.2厘米,表面布满卷曲的毛发纹,前腿直立,后肢弯曲,躯体形成约30度的倾斜,呈现出一幅屏息伏冲的临战姿态,仿佛蕴藏着无穷的力量。 可以看到头部的长刺和尾巴应该是组装上去的,尤其长刺很夸张,模仿戟式兵器的分叉,平添了神勇的气势。 在古代文献中它被称之为“獬豸”,传说能够辩是非曲直,判善恶忠奸,头上的长刺就是处决违法者的利器,被古代视为圣兽。
古代的“灋”由水、廌、去三部分组成,“水”代表执法公平如水,“去”代表坚决去除不平,而其中的“廌”即指“獬豸”这尊法兽。
说到这个“灋”字,让笔者想起关于齐大刀铭文解释的过程演化,在早期,中间这个像“去”的字符被视为“法”的简化.
下面字符释为“货”字的上半部“化”,所以早期主流解释为“齐法化”,意为齐国法定的货币(“化”字作为后缀也有使成为、使变成的意思,如:绿化、现代化)。 当然,“夻”视为“法”字的简化也不是一开始的解读,民国时期,丁福保的《古钱大辞典》集录了前人们各种考订文字,《遗箧录》、《钱汇》、《续录》、《补录》……聚集了众家大师们的论述,蔚为壮观。
然而现代学者指出,“灋”是秦系文字,见于睡虎地出土的秦国竹简。
裘锡圭在《战国文字中的“市”》中一文中提到,“夻”过去一般释作“去”,读为“法”,但是相关的币文和陶文大都读不通。 王献唐在《临淄封泥文字目录》里说:“‘大’、‘太’通用,本为一字……一作“大+∩” ,变“大+^”,又变“大+U”,王献唐解说古文字从“口”不从“口”往往无别,例如长沙出土楚帛“丙”作“丙+口”,古印“病”或作“病+口”……齐国文字把“大”写作“夻”也是这一类的例子。
齐大一华门陈棱叁左里的京豆陶片,战国时期,临淄出土
“大市稷月”陶器残件,传出临淄齐故城遗址小王家庄村南农舍,陶印2.4厘米见方,释文:“夻(大)市稷月”,量器残片。 学者们把“口”解释为装饰符号,故“”是“大”。最下面的字符左边是“刀”,右边是注音符号,这种现象在战国文字中比较常见,所以现在解读为“大刀”是学界共识。
研读古文字确实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工作,它要求学者们具备深厚的历史、文化和语言学知识,以及敏锐的观察力和分析能力。古文字的研究不仅仅是对单个字符的解读,更是对古代社会、文化、地域政治等多方面信息的挖掘和理解。 这个过程是循序渐进的。 回过头来,再看看这个“灋”字,在“六书”中属于会意字,由“水”、“廌”、“去”组成。“廌”这种神兽在《说文解字》和《神异经》中都有记载,能判断是非公理。从而,“灋”为刑法、法律、判案之意。
随着国家阶级的诞生和人类智慧的不断进步,“以人为本”的思想理念逐渐形成。在文字演变过程中,“灋”字中表示兽的“廌”这个部分被去除,最终演变成了今天的“法”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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